新疆政法学院法学院2023年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招生简章

时间:2023-12-28浏览:15


 为适应“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建设以及新疆法治建设和兵团法治建设对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提升我校法学专业教育水平,发挥我校优势,突出院校特色,完善涉外法学专业建设,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中共新疆政法学院委员会第39次会议决定开设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以下简称实验班)实验班招生采取二次选拔方式,招收不超过40名优秀学生

一、培养特色

实验班学制4年,采取小班教学模式,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验班将汇聚学校最优资源,邀请校内外名师授课。课程设置除公共必修课和法学基础课程外,以国际法方向课程为主。

二、选拔程序

1.认真了解招生简章,确认报名条件;

2.填写报名申请表并提交报名材料

3.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面试

三、选拔范围与条件

1.选拔对象为法学院在籍在校2023法学专业、社区矫正专业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立志扎根边疆,品学兼优;

3.要有积极的学习态度,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造力;

4.英语基础良好;

5.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线下报名方式,将报名表等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法学院学工办(科创楼513办公室)吴梦珂老师处,联系电话16698901610

报名时间:20231228日至202413

五、招生宣讲会

时间:2023122921

地点:2910阶梯教室

六、选拔考试及录取办法

1.选拔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2.考试科目:法学综合知识《英语》

3.笔试时间:202416日,具体安排如下:

法学综合知识(总分100分)10:00---12:00

《英语》(总分100分)12:30---14:3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时间20241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形成总评成绩。总评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有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选拔结果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以及录取结果在法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考生可在法学院网站(https://fx.xjzfu.edu.cn/)查看。

八、动态调整与退出

实验班实行“柔性评估”与“优胜劣汰”的考核机制。每学期末,学院组织专家团队,根据培养方案规定的目标考核要求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根据考核结果,适当调整入选学生;在保持该班人数总量的前提下,可选拔其他优秀学生进入实验班。

凡有下列情形者,原则上退出实验班:

 ①所修读课程一门以上不合格(不含补考);

 ②有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者。

九、咨询方式

请留意法学院网站(https://fx.xjzfu.edu.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联系人:张老师 17799559386  吴老师 16698901610

联系地点:科创楼513办公室             




新疆政法学院法学院

20231227


附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报名表》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