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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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法学院下设3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党政办公室、教学与科研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设有4个教学系,分别是法学系、民商经济法系、国际法系、刑事司法系。

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是学院综合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主要职能是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积极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学院的信息枢纽、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的督查落实等作用,服务全院各部门及广大师生员工,做好综合协调、公文处理、机要保密、绩效考评、信息沟通、督查督办、信访接待、法律事务、重要会议及活动组织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科研办公室

教学科研办公室是学院教学与科研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能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研政策,认真完成校、院领导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根据学院办学指导思想、目标和定位,负责学院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和科研工作。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是学院学生管理、教育和服务的部门,主要负责开展学生素质教育活动,开展评先创优活动,调动学生学习、实践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校风,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宿舍管理、招生就业、学生的思要教育和日常管理、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勤工助学、新生和毕业生教育、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的管理、综合治理等学生管理工作。

法学系

法学系承担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中国法律史、外国法律史、党内法规学、民族法学、法律逻辑学、法律文书写作和法律职业伦理等课程。

民商经济法系

民商经济法系承担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婚姻家庭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知识产权法学财税法、民商事案例研习、调解工作与实务等课程。

国际法系

国际法系承担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社区矫正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法律制度、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社区矫正工作实务等课程。

刑事司法系

刑事司法系承担刑法学、刑法总论、刑法分论、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刑事案例研习、模拟法庭(刑事部分)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