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法学院法学院院徽入围作品公示
新疆政法学院法学院院徽征集活动自2025年4月10日启动,截止5月6日活动结束,共收到作品4件。经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第14次会议评审,评选出院徽采用奖1件,现公示如下。
一、采用奖
公示期自2025年5月30日至6月4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入围作品有抄袭、侵权等现象,或有其他异议,请及时与我院联系并以书面的方式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联系邮箱fxy@xjzfu.edu.cn,联系电话:0998-588698。
二、特别声明
1.“采用奖”将作为新疆政法学院法学院院徽正式启用。新疆政法学院法学院拥有作品的全部权利,包括著作权、知识产权、公布权、处分权、使用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新疆政法学院法学院不再支付给作者其他费用,作者不得提出异议。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作品的有关权利。
2.获奖作品如存在剽窃,侵犯著作权、版权等侵权行为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责任由作者自负。新疆政法学院法学院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入选,收回已发放的荣誉。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新疆政法学院法学院所有。
新疆政法学院法学院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