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法学院法学院2024年度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12-20浏览:10

按照《新疆政法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第2次修订)》(新政院发〔202461)有关规定结合本学院各专业实际制定2023级各专业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小组

组长:肖军

成员:林楠、谈江萍、马俊、盖佳莹、张春林、张博博  

监督人员:王保焜

 

二、转出条件

合《新疆政法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第2次修订)》中转出条件相关规定。

 

三、转入条件及名额限制

1.转入条件

法学专业: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2)无违纪行为,无挂科记录(含本学期期末考试);(3)身心健康,具备在本专业正常学习的身体条件;(4)符合转入该专业学习的其他要求。

社区矫正本科专业: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2)无违纪行为,无挂科记录(含本学期期末考试);(3)身心健康,具备在本专业正常学习的身体条件;(4)符合转入该专业学习的其他要求。

2.转入名额限制

法学专业招生人数不得超过65人,从笔试通过名单中按成绩以1:1.5的比例进入面试。

社区矫正本科专业招生人数不得超过12人,从笔试通过名单中按成绩以1:1.5的比例进入面试。

专科专业本年度不招收转专业。

 

四、时间安排

1.转专业申请开放时间

20241220日至20241224,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新疆政法学院转专业审批表》。

2.转专业申请审核结果公示时间

转出学院于20241224日至20241226日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转出学院主要领导在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学生提交转出相关材料至转入学院时间

学生需在20241226日将转出学院审核同意的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如转出学院出具的成绩单等)送交拟转入学院。

4.转入学院公示资格审查结果时间

转入学院于20241227日至20241229日进行公示。

5.转入学院组织考核及公示拟定录取结果时间

转入学院于20241230日至202513日组织完成转专业考核以及拟定录取结果公示,具体考核时间待转入学院通知。

 

五、录取考核

1.考核方式及考查内容

1)考核方式:笔试(占比60%+面试(占比40%

2考核内容:笔试内容为法学基础知识,法律思维能力;面试内容为法学综合素质主要是逻辑思维能力测试。

3)成绩要求笔试成绩不满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2.考核安排

各专业

考核科目

考核时间

考核地点

法学综合

待定

待定

联系人:赵旖

联系电话:15927292783

 

六、考核录取标准

1.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根据面试成绩在录取名额范围内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并报教务处审批。

 

                                  法学院

20241220


附件一:新疆政法学院法学院2024年度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pdf

附件二:转专业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