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政法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第2次修订)》(新政院发〔2024〕61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学院各专业实际,现制定2023级各专业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小组
组长:肖军
成员:林楠、谈江萍、马俊、盖佳莹、张春林、张博博
监督人员:王保焜
二、转出条件
符合《新疆政法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第2次修订)》中转出条件相关规定。
三、转入条件及名额限制
1.转入条件
法学专业:(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2)无违纪行为,无挂科记录(含本学期期末考试);(3)身心健康,具备在本专业正常学习的身体条件;(4)符合转入该专业学习的其他要求。
社区矫正本科专业:(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2)无违纪行为,无挂科记录(含本学期期末考试);(3)身心健康,具备在本专业正常学习的身体条件;(4)符合转入该专业学习的其他要求。
2.转入名额限制
法学专业招生人数不得超过65人,从笔试通过名单中按成绩以1:1.5的比例进入面试。
社区矫正本科专业招生人数不得超过12人,从笔试通过名单中按成绩以1:1.5的比例进入面试。
专科专业本年度不招收转专业。
四、时间安排
1.转专业申请开放时间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新疆政法学院转专业审批表》。
2.转专业申请审核结果公示时间
转出学院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转出学院主要领导在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学生提交转出相关材料至转入学院时间
学生需在2024年12月26日将转出学院审核同意的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如转出学院出具的成绩单等)送交拟转入学院。
4.转入学院公示资格审查结果时间
转入学院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29日进行公示。
5.转入学院组织考核及公示拟定录取结果时间
转入学院于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3日组织完成转专业考核以及拟定录取结果公示,具体考核时间待转入学院通知。
五、录取考核
1.考核方式及考查内容
(1)考核方式:笔试(占比60%)+面试(占比40%)
(2)考核内容:笔试内容为法学基础知识,法律思维能力;面试内容为法学综合素质主要是逻辑思维能力测试。
(3)成绩要求:笔试成绩不满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2.考核安排
各专业 | ||
考核科目 | 考核时间 | 考核地点 |
法学综合 | 待定 | 待定 |
联系人:赵旖
联系电话:15927292783
六、考核录取标准
1.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根据面试成绩在录取名额范围内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并报教务处审批。
法学院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一:新疆政法学院法学院2024年度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pdf
附件二:转专业审批表.doc